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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半年镇江市居民收入情况简析
发布时间:2016-08-08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大小:【

据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上半年,镇江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253元,同比增长8.5%。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169元,增长8.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878元,增长9.4%

一、收入增长特点

(一)工资性收入仍是居民增收主要渠道。上半年,镇江市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1157元,同比增加754元,增长7.2%,占可支配收入的64.7%,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4.7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3764元,增长7.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6917元,增长8.1%

(二)经营净收入持续增高。上半年,镇江市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3003元,同比增加282元,增长10.4%,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8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3333元,增长9.4%,增速仅次于财产净收入;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2466元,增长12.7%,增速位于四项收入之首。

(三)财产净收入快速增长。上半年,镇江市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1236元,同比增加152元,增长14.0%;财产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7.2%,同比提高0.4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1713元,增长15.0%,增幅位于四项收入之首;农村常住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459元,增长7.7%

(四)转移净收入平稳上涨。上半年,镇江市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857元,同比增加160元,增长9.4%。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转移净2359元,增长8.9%;农村常住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041元,增长11.5%

(五)城乡居民收入比继续缩小。上半年,镇江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比城镇常住居民高1.2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继续缩小,由上年同期的1.971缩小到1.951

(六)收入水平居全省第五位。上半年,镇江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全省平均水平高459元,在全省13个市中,位列苏州(23882)、南京(22240元)、无锡(21539元)和常州(19325元)之后,居第五位。

二、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

(一)“春风行动”助推居民就业率提高。2016年,为努力提高居民就业率,全市开展工资协商“春季要约行动”,92%的签约企业职工通过工资协商实现了工资增长。调查显示,上半年全市新增城镇就业人员4.05万人,同比略有增加;城镇登记失业率1.90%,保持较低水平。全市新增登记注册私营企业5439户、同比增长7.2%;新增从业人员4.86万人,同比增长18.4%

(二)政策引领保障工资收入增长。一是201611日起,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从原来的1630元调整到1770元,增加140元,增长8.6%二是20161月,市人社局发布企业调资基本标准,大部分岗位工资增长4%-10%;三是市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增发2014年及2015年绩效工资。

(三)政策帮扶降低企业经营成本。2016年,市委市政府积极响应国家统一号召,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阶段性降低企业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总费率。下调后,失业保险费率,由2%下调为1.5%,全市企业每年少交9000多万社保费;工伤保险费率,由以前的平均费率1.43%,调整为现在的1.17%,下调了0.26个百分点,全市企业每年少交工伤基金近5000万元。企业经营负担的减轻,降低了成本,提高了利润,带动了经营收入和工资收入的双增长。

(四)多样化方式拓宽财产性收入增值渠道。一是金融理财产便捷化发展,居民可直接通过网上银行、手机APP直销银行快速理财,拉动利息收入增长。调查显示,截止6月份,全市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890.64亿元,同比增长6.2%;二是投资理财红利收入有所增加,如股票年终分红、企业投资分红等;三是房地产市场转好,房屋出售和出租价格有所增长,居民房租收入和虚拟租金相应增长。四是随着土地确权、农村经营合作社的不断发展,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不断提高,调查显示,上半年全市农村居民集体利益分红增长8.5%

(五)财政投入加大推动转移净收入持续增长。一是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上线至1770/月。二是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增长10/人,每月由105元调整至115元。三是低保标准提高。20157月起,镇江市区、丹阳、扬中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610/月,增长5.2%;句容低保标准由540元增长至580元,增长7.4%。四是启动物价补贴机制,向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等4.6万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493.18万元。五是被征地农民补贴标准提高。其中老龄段补贴由每月638元上涨至671元。

三、需要关注的问题

(一)增收政策调整幅度降低。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工资预计增长6.5%,调整的力度为近年新低,低于2015年的7.8%2014年的12.8%201512月末出台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增长了8.5%,低于上年的10.1%

(二)工资性收入增收后劲不足。统计资料显示,受市场需求不足、缺少新增长点的影响,全市纳入监测统计的应税销售百强工业企业中,有近5成的企业利润总额同比增速存在不同程度下降。一方面,经营利润的压缩必然导致工资性收入提升的空间受限,造成增收后劲不足;另一方面,连续的市场需求疲软将会影响企业招工用工需求,特别是对来自农村的、低素质、低技能外出务工人员的需求。

(三)家庭农业经营状况堪忧。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小麦、玉米等粮食收购价下降,但农业用工成本和种植成本缺持续上升,农民种粮积极性降低。同时,近年来自然灾害频率上升,2016年前期的连续大雨和后期赤霉病,严重影响了小麦品质,小麦的卖出价格持续走低,这些都影响了家庭农业经营收入的增长。

四、几点建议

(一)加大政策因素推动收入增长的力度。建立合理工资增长机制,稳固政策因素的推动作用,增加职工收入。加强和规范企业工资上涨劳资协商制度,稳步提高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所占比重。根据经济发展速度和物价上涨水平,制定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工资指导线等的增长机制,托底低收入者收入。

(二)进一步扶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发展。积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完善对中小企业的引导调控、融资贷款、社会化服务等相关政策体系,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宽松的政策环境。

(三)大力推进农产品供给侧改革。适应市场需求,推进农产品供给侧改革,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的示范效应,发展高效农业;推进绿色、有机、特色农业,建立设施蔬菜基地,做强茶叶、花卉、水果等园艺农业;提高农产品品质,全面建立农业品牌生产,利用“亚夫在线”扩大本地农业品牌知晓度;完善农业金融服务,全面推广“镇农贷”,鼓励农民多种经营。

(四)拓宽居民财产收入来源。引导和支持居民财产向资本转变,增加居民在租金、股息、红利方面的收入;加快农村土地改革、土地确权步伐,鼓励农民以土地投资,增加财产性收入。

(五)稳步提高转移支付比例。一是稳步提高退休金、养老金、低保等的增长力度。充分考虑经济发展水平、价格上涨水平和企业工资收入增长水平,持续提升企业退休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二是完善扶贫政策,大力推进精准扶贫,提高各类社会救济水平,保障救济到位,同时尽可能提高贫困人员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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